种类最多的海洋生物? 海洋生物种类的数量?
来源:admin 查看次数: 0 时间:2024-11-11 17:58:16
海洋中最多额生物确实是浮游生物。
浮游生物是指在水流运动的作用下被动地漂浮于水层中的生物群,包括一些体型微小的原生动物、藻类,也包括某些甲壳类、软体动物和某些动物的幼体。浮游生物的数量远远超出海洋中的其他生物。
种类最多的海洋生物排序为:
1.浮游生物2.藻类生物
3.鱼类生物4.哺乳类生物
经过几十年来海洋科技工作者的调查研究,已在我国管辖海域记录到了20278 种海洋生物。这些海洋生物隶属于5个生物界、44个生物门。其中动物界的种类最多(12794种),原核生物界最少(229种)。我国的海洋生物种类约占全世界海洋生物总种数的10%。
海洋生物有:
螃蟹,虾,水母,海鸟,珊瑚,红海星,管沙蚕,青环海蛇,玳瑁,龙虾,海兔,法螺。海贝,白鲨,章鱼,石头鱼,鲸鱼,海豚,海狮
鳐鱼,属于软骨鱼纲鳐形目和鲼形鱼目,是多种扁体软骨鱼的统称。分布于全世界大部分水区,从包括2亚目,共8科约49属315种。中国产6科8属28种。我国各地俗称不一,舟山渔民称黄貂鳐叫黄虎,称蝠鲼叫燕子花鱼、黑虎、双头花鱼,称何氏鳐叫猫猫花鱼,而胶东渔民则叫劳子鱼、老板鱼、当当鱼。
虽然我打算推荐的这两部不太符合鲜为人知这个设定,但是作为海底生物的纪录片还是很值得一看的。
《生命的起源》first life,BBC纪录片,可以追溯到从海洋中诞生的第一个生命物质。
《蓝色星球》也是BBC出的纪录片,介绍了海洋自然历史,由海岸到海底,浅海地带到深海域都做了深入的探索和报道。
1、海洋哺乳动物,我国现有各种海兽39种。如:各种鲸类、海豚、海豹、海狮、儒艮等。
2、海洋爬行动物,爬行动物是体被角质鳞片,在陆上繁殖的变温动物。!3、海洋鸟类,海洋鸟类的种类不多,在中国海共记录了183种海鸟。如红喉潜鸟、黑脚信天翁、海燕、小军舰鸟、海雀、白鹭、海鸥等等。
4、海洋鱼类,鱼类是脊椎动物中最低级的一个类群。
中国特有树种很多,择其具有代表性的介绍如下: 银杏,银杉,水杉,中国鸽子树珙桐,广西金花茶,望天树,樊枝花苏铁,普陀鹅耳枥,中国红豆杉,铁坚杉,伯乐树(钟萼木),小勾儿茶,合柱金莲木,伞花木,掌叶木,半枫荷,台湾红桧,台湾穗花杉,台湾黄杉,天目铁木,百山祖冷杉,梵净山冷杉,元宝山冷杉,资源冷杉,太白红杉,华东黄杉,大别山五针松,华南五针松,水松,云南拟单性木兰,乐东拟单性木兰,峨眉拟单性木兰,峨眉含笑,巴东木莲,天目木兰,黄山木兰,宝华木兰,闽楠(金丝楠),浙江楠,江苏秤锤树,长柄双花木,湖北对节白腊树,岷江柏木,丽江铁杉,版纳黑檀,思茅豆腐柴,云南华盖木,云南小叶船板树,云南山茶花,云南梧桐,版纳青梅,猪血木,山白树,蒜头果,海南海桑,海南山铜材,云南翅子树,新疆盐桦,异形玉叶金花, 杜仲,厚朴,凹叶厚朴,青檀,醉翁榆,翅油果树,柄翅果,干香柏,香果树,木瓜红,金钱松,罗汉松,大果青扦,长白松,白扦,白皮松,海南雅加松,铁杉,中国漆树,油茶树(白花,红花两种),八角树,乌桕,油桐,肥牛树,文冠果,中华猕猴桃,红枣,香榧,长叶榧树,柿树,杨梅,板栗,四药门花,蜡梅,夏蜡梅,国槐,皂角树,中国牡丹花,白玉兰,中国梅花等等多种。
1、巨型黄貂鱼:巨型黄貂鱼身长17英尺,尾巴上有一个10英寸的毒刺,力气也很大,甚至可以拖动着满载人的船。这种鱼类一般生活在从湄公河到澳大利亚北部的淡水和微咸水中,并且在恐龙几百万年后,黄貂鱼已经存在,这真是一件十分神奇的事情。
2、梅尔维尔鲸:梅尔维尔鲸外形十分可怕,甚至于还“同类相残”,它捕食其他的鲸鱼。它拥有任何动物最大的牙齿,可以用牙齿粉碎很多东西。这种鲸鱼头长10英尺,还拥有着与现代齿鲸相同的回声定位设备,让它们在更多环境里都可以所向披靡。
3、旋齿鲨:这些鲨鱼体型可以长到15英尺长,下颚由“牙齿轮”制成。它看起来像圆锯和鲨鱼的结合体,你可以想象下顶级的捕食者和电动工具相结合,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海洋生物:
1.嗜盐性,这是所有海洋微生物几乎都具备的特点。
2.嗜冷性,海洋中大多数领域的温度都在5℃以下,绝大多数海洋微生物都在低温中生长,如果温度超过37℃,就会停止生长或死亡。
3.嗜压性,深海微生物的嗜压性是其他微生物所不具备的。
4.低营养性,海水中所含的营养物质非常稀少,部分海洋细菌要求在营养贫乏的培养基上生长。
《票据法》第27条规定,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以背书的目的为标准,可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两类。
转让背书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非转让背书是持票人并非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委托他人收款或担保债务为目的的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背书作为票据行为,除具有一般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无因性、文义性、独立性等特征外,还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不可分性。
背书转让的必须是全部票据权利,而且该全部权利只能同时转让给同一人。
《票据法》规定,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票据金额同时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2)单纯性。
背书必须是无条件的,如果背书附有条件,如背书记载“收货后背书转让有效”等,所附条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