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手续哪里办? 医药产权手续哪里办?
来源:admin 查看次数: 0 时间:2024-10-20 00:57:34
店铺门头审批需要的手续:
1、商家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获得辖区城管中队的意见。
2、带着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3、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请后,带着申请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中队发给商家一份市 区户外门头招牌设置门面装修许可证以及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副本,持有这两个证件,商家才能进行广告设置装修。
4、另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是一年一审,期满后如要继续使用,商家应于期满前30天内按有关规定提出设施设置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会被视为非法设置。
这要看你是哪里的,因为每个省各个市的具体条件有所区别的,一般情况下需要以下资料,向你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你也可以去那里咨询一下。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申请表。2、药品零售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工作简历、保证在职在岗的承诺,企业质量管理、验收工作人员及营业员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明、一年内健康体检表等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申明。5、企业拟设营业场所及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方位及平面示意图,周边卫生环境情况说明。6、按要求配置的设施、设备目录及制订的管理制度目录。
香洲区就在香洲区办,你们那里登记结婚就在那里办理离婚。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流程:
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8.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在民政局办理的,根结婚是一个部门。
1、咨询,专利申请人通过专利代理人进行确认该项技术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并确定属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的类型。
2、正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时,双方需签订一份代理委托协议。
3、技术交底书撰写,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关于该项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相关内容,专利代理人要充分了解该项发明创造的内容,以便撰写最大范围保护该专利的申请书。4、申请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制作申请文件、提交专利申请。
5、审查,正式进入审查阶段,在审查过程中可能申请人与代理人需要配合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等工作。
6、审查结束后,专利局会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的结论。
7、专利授权,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专利证书。
应该到三甲医院让主诊医师开证明,然后才可以乘机。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所在县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卫生局在收齐全部申报材料后,如同意由县卫生局向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发出《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同意应给予书面答复。《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为:诊所及与相关规模的医疗机构为6个月;门诊部或其它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为1年;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为2年;
在广州,您可以前往以下地点办理出境手续:
1.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提供出入境边防检查、签证办理等服务。
2. 广州市出入境管理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提供出入境签证办理、护照办理等服务。
3. 中国旅行社广东省总社: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作为旅行社,他们可以协助您办理出境旅行所需手续。
请注意,出境手续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因个人情况、目的地国家和旅行方式等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并确认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和开放时间,以确保顺利办理出境手续。
目前西藏疫情要轻松那么一点点了。朋友们出藏办理手续也好办了,就在林芝市公安局,和林芝市政府,去就能办上,没那么严格了
捐赠器官需要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 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