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养护人员有哪些职责要求?
来源:admin 查看次数: 0 时间:2023-11-02 01:54:39
1、药品养护员的职责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1、药品养护员的职责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2、药品养护员: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医药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工作任务:
(1)应定期接受企业或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2)应熟悉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
(3)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工作。
(4)应按照《药品在库养护检查操作规程》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处理。
(5)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应报请质量管理机构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6)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理。
(7)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8)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9)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维护、检定等管理工作。
(10)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档案卡、养护记录、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药品养护质量报表等。
监护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由公司安全、消防部门负责),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其职责是:
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监护人要配戴明显的标志,并配备专用安全检测仪器,坚守岗位。
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5.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票。
混凝土的养护分为自然养护和加热仰浮两种:现浇砼在正常条件下通常采用自然养护;养护期内,严禁任何人在上面行走、安装模板支架,更不得作冲击性或上面任何劈打的操作。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浇水养护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6、当平均气温在5度左右时,不能进行施水养护,以免结冰而影响混凝土强度。
7、混凝土最佳强度在28天后,在此期间应保证相应湿度,不宜进行敲打等剧烈的震动而造成开裂。
栽植要做到合理密植。如果栽植太密,导致后期不通风或病虫害发生,不利后期的生长;若种植过于稀疏,则达不到景观效果,一、二年生花卉一般种植株距10~30厘米,可根据植株大小适当调整。以成龄花株冠幅互相能衔接又不挤压为度。
1、 遵守本单位和项目单位的规定、要求,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 负责保洁工作的具体实施,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技能,接受培训,掌握清洁工具基本操作技能。
3、 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班长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对班长工作上的调动或安排必须绝对服从;
4、 遵守正确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人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 严格按相应操作规程使用、存放、保管保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及时上报领班备案,由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处理。正确使用各种清洁药剂,严禁浪费。
6、 积极参加卫生突击工作,如:贵宾参观、门前积雨、积雪的清扫突击工作。
7、 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君子兰,菊花,茶花,牡丹,仙客来,栀子花,杜鹃花,含笑等等,根据所处环境的不同,都需要精心养护
岗位职责:负责公司客户资料的分析整理,对公司现有客户进行回访维护,协助销售部对行业客户资料进行筛查整理,能独立为客户完成对项目报价的制定,配单,跟单,等相关工作,全程跟踪客户使用产品的问题及回馈。
1负责案件审理和裁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的,只有一名审判员。
2、法庭开庭过程的文字记录人员:书记员。
3、案件的当事人:原、被告(人)、第三人。及刑事案件中的公诉人。
4、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5、其他出庭法庭的人:翻译人员、鉴定人、证人等。
1、药品养护员的职责是:安全储存,科学养护,保证质量,降低损耗。
2、药品养护员:从事药品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医药或相关专业学历,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工作任务:(1)应定期接受企业或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2)应熟悉在库储存药品的性质与储存养护要求,以便指导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对在库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保管。(3)经常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仓库保管人员做好仓间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工作。(4)应按照《药品在库养护检查操作规程》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处理。(5)检查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和在库时间较长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应报请质量管理机构抽样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6)库存养护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部予以处理。(7)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8)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9)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维护、检定等管理工作。(10)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档案卡、养护记录、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药品养护质量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