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花卉园区 国家级花卉园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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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主导产业为本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在本省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并经所在地县级或以上政府批准同意,明确了产业园发展布局和区域范围。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种养结合紧密,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控两减三基本”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产业园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整合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产业园运行管理机制有活力,方式有创新,有适应发展要求的管理机制和开发运行机制。
临沂因沂河得名,古称琅琊,素以山水沂蒙著称,有蒙山、沂山、文峰山以及72固等众多风景名胜。那么国家级园区有哪些呢?
现整理了临沂国家级园区最新名单,临沂沂水地下大峡谷沂蒙山孟良崮景区,临沂植物园,沂水天然地下花廊,临沂沂水雪山彩虹谷,临沂费县奇石城,临沂沂南竹泉村,智圣汤泉,沂水天上王城等等。
七大化工园区——上海化工区、大连长兴岛、河北曹妃甸、江苏连云港、浙江宁波、福建古雷、广东大亚湾7家化工园区与南京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人齐聚上海,召开石化基地建设发展研讨会。
台州路桥区肖王村花卉园,位于路南街道肖王村的东南方向。路桥区的公园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十字路口,先向南再向西就到了。也就是方林汽车城的西南侧。具体位置看地图标识,在A处向西走300米:
区别是特点不一样
中科植物园,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仑镇葫芦岛,中国面积最大、收集物种最丰富、植物专类园区最多的植物园,也是集科学研究、物种保存和科普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研究机构和风景名胜区。
花卉园位于云南省景洪市城区,占地120公顷,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授牌“国家级大学生野外实践基地”。花卉园收集保存有热带特种经济林木、热带花卉、热带水果等热作种质资源近1000种,已成为省热作所保存热带作物种质资源的重要园地,是集科研、科普、旅游观光为一体的主题植物园。
我国十一个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
2001年7月,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在原有软件园的基础上,确定北京、上海、西安、南京、济南、成都、广州、杭州、长沙、大连、珠海为国家重点建设的11个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2001年7月,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在原有软件园的基础上,确定北京、上海、西安、南京、济南、成都、广州、杭州、长沙、大连、珠海为国家重点建设的11个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
广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
《广州市跨境电子商
(一)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园区,需符合海关、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二)园区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且有较为完备的建设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合理。
(三)园区建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具备一定的发展空间和产业规模,入驻的各类跨境电商企业在20家以上。跨境电商企业是指从事跨境电商经营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包括跨境电商经营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跨境电商支付企业、跨境电商物流供应链企业等各类型企业。
(四)园区具有明确的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经营管理机构在广州依法注册。
(五)园区建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平台),能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各类公共配套服务。
赣州蓉江新区不是国家级高新园区,蓉江新区是赣州市近几年重点发展的集金融房地产为一体的金融中心。
先说结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有以下好处。
首先,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层次较高,因此,就能够形成一个高水平,高层次的平台吸引大量的资金流入,并且还能够吸引国内高水平的大学来此设立研究院和研究机构,促进农业科技园区的综合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命名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园区是指进行文化产业资源开发、文化企业和行业集聚及相关产业链汇聚,对区域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园区的经济、社会效益的特定区域。
第三条 园区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自主创新的原则。
第四条 文化部负责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省级的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命名、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指导和监管。
第六条 园区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每次命名不超过两个。原则上每个省级行政区内园区总量不超过两个。园区每两年考核一次。
第二章 申报与命名
第七条 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文化产业规划、当地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充分利用区域优势,为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硬件环境。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它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
(三)有丰富的文化内容和明确的文化产业特色,成绩显著,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四)已经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文化企业,园区内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园区内文化产业产值、交易额等经济效益指标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园区内文化企业所生产的文化产品和所提供的文化服务内容健康。
(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六)有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进入园区的企业提供企业孵化、融资中介、技术、信息、交易、展示等公共服务。
(七)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是法人单位。
(八)规范运营两年以上,且经济和社会效益业绩显著。
(九)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对于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好、成长性高、有发展前景、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但尚未具备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条件的文化产业园区,文化部可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第九条 申报园区,由其建设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第十条 对初审合格的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文化部提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命名申请,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提交《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第十二条 对评审合格的,经文化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在文化部网站和《中国文化报》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第十三条 公示结束后,文化部对符合条件的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第三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园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按本办法组织执行相关命名评审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区之间的交流活动;组织园区考核工作;推动园区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园区申请贷款和专项资金扶持。
第十五条 园区所在地的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园区建设和对园区的监管,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第十六条 园区对规划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作重大调整时,须报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备案。
第十七条 园区每年四月须向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报送年度发展情况。
第十八条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依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已命名的园区进行建设目标考核,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通过考核、限期整改、撤销命名三种。限期整改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九条 对园区的考核包括以下方面:
(一)园区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办法要求;
(二)园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三)园区管理及整体运营是否遵纪守法;
(四)园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五)园区内文化企业发展情况;
(六)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园区管理的意见。
第二十条 园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文化部将撤销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称号:
(一)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宣传虚假文化产品和服务信息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园区认定条件的;
(四)考核不合格,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达标的;
(五)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手段骗取园区资格的;
(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八)因政策或经营方向调整而改变园区性质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